第711章 深深我来接你回家12(超长章)(2 / 3)
着剥好的虾。
她抬起头,嘴里还含着半口饭,赶紧嚼吧嚼吧,咽下,摇了摇头。“不用不用,”她说,“我自己来就可以。你吃你的,别光给我剥。”
李俊航吐槽,““我们还是不是朋友了,都认识这么久了,老跟我这么客气干嘛。”
林深:……我们认识很久了吗?
可是她记得他们前天晚上才认识。
今天又在厂里待了大半天,中午一起吃了个饭,算起来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。
李俊航没有管她在想什么,给自己也剥了只虾,塞进嘴里嚼,然后把手套摘了下来,先用湿纸巾擦了擦手,再用干纸巾擦了一遍。
才伸手把林深面前的汤碗拿过来。
汤盅放在桌子中间,白瓷的,他用汤勺舀了两勺汤,又捞了一块莲藕、一块排骨,放进汤碗里,推回到她面前。
莲藕是粉藕,切得大块,排骨不是那种没有肉的龙骨,是精排,一小块。
这边这种店里炖汤是不会用纯精牌的,都是加了龙骨的。
“来,试试看这个汤怎么样。”
然后李俊航也给自己来了一碗。
林深接过汤碗,用汤匙舀了一勺汤送进嘴里。
汤是热的,但不烫,温温的正好入口。
她在舌尖上品了一下,抿了抿,又咽下去了。就是很普通的汤,主要是味精调味,鲜是鲜,但不是食材本身炖出来的那种醇厚。
这骨头肯定是冰箱里速冻过又解冻的,然后焯了水,直接和莲藕一块上高压锅,压了,放点盐巴,味精,胡椒粉完事了。
她又啃了一口莲藕,粉藕,咬下去是糯的,能拉出长长的丝,但她嚼了两下,微微皱了一下眉。
“今天这藕不够粉,没有之前吃的好吃。”
“是吧,”李俊航也啃了1块莲藕,“我也觉得之前家里做的好吃一点。”
话音刚落,包厢里安静了一瞬。
李俊航道,“怎么了?不和胃口吗,那我叫厨子换个菜。”
林深把碗筷放下,直勾勾的看着李俊航。
林深她不是傻的,又或者说,哪怕她是傻的,也觉出不对了。
眼前这个她没有任何印象的人。
第1次见面,在路边摊拼桌吃饭,递给她的饮料就是橙汁儿。
恰好她就喜欢喝橙汁儿。
中午的时候吃饭,一碗面里都是她平时常点的配菜,就只差了个猪大肠。
这人就说少了个猪大肠。
还有今天这顿晚饭。
她早就发现了,一桌子菜都是她喜欢吃的。
而且还是她日常自己做饭的时候喜欢做的。
况且李俊航饭菜一上桌,就把那盘子番茄炒蛋往她跟前挪。
还有那个司机,说去帮忙点个餐,然后就消失不见了。
一件事是偶然,两件事是碰巧,三件事那就是必然了。
林深放下汤匙,抬起头,一脸认真地看着李俊航。她的目光没有躲闪,没有害羞,没有之前那种“被帅哥盯着看”的慌乱,就那么直直地看着他,像要把什么东西看穿一样。
包厢里的灯光暖黄黄的,落在她浅粉色的镜框上,反着光,看不清她眼睛里的情绪,但她的声音是稳的,慢的,一字一字的。
“李俊航,”她说,语速比平时慢了很多,“我们,认识?”
她顿了一下,又补了一句,声音轻了一些,但语气没变:“又或者说,你调查我。”
其实这两个理由,林深都觉得荒诞。
李俊航是京城人, 她是鹭岛人。
李俊航是清大大的学生,她是山村里小县城的职业高中学生。
李俊航家里是有钱投资工厂的,她们家是住两房一厅的小平房的。
李俊航是开豪车的,她们家一家四口三辆自行车。
而且,不是林深自夸。
就她这个颜狗,如果真的跟李俊航这种级别的大帅逼认识,而且熟悉到自己的喜好,对方通通知道,自己怎么可能不记得他?
那么就是第二个可能,李俊航调查过她,而且调查的详详细细。
可是这也不可能啊,她是谁?大山里贫困镇里的贫困村的普通路人甲一枚,有啥玩意儿好调查的,调查她喜欢吃番茄炒蛋盖浇饭?
她有什么值得一个京城来的大少爷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的价值,答案显而易见,没有,什么都没有。
林深是左想右想,就是想不明白。
李俊航也把碗筷放了下来,轻轻搁在碟沿上,发出一声极轻的脆响。
他没有移开目光,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林深,眼神里翻涌着一些她读不懂的东西——很深,很浓,像墨滴进水里,迅速洇开,染黑了整片透明。
那些东西太多、太重了,堵在他喉咙口,顶着他的胸腔,难受的他快要窒息。
他想告诉她,因为你是我的爱人啊,是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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